因建房子需要劳工,而请越南劳工费用相对较低,那坡县男子李某经联系欲让越南劳工非法入境帮工,后在边境路段被查获。近日,经广西靖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某系那坡县某乡的村民,有一个非法通婚的越南籍妻子凤某。2015年初李某开始建自家的新房,因请本地工人帮建房子费用较贵,李某就想通过凤某在越南的亲戚黄某(另案处理)帮找几个越南人入境帮建房子,并承诺每人每天给60元工钱。
接到李某的电话后,黄某立即找了越南籍邓某、黄某、冯某等5人(均另案处理),并于2015年3月19日从界碑附近便道非法进入到中国境内。当天20时许,李某接到黄某等人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黄某等人欲返回家中,当车辆行驶至某边防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查,黄某、冯某、邓某等6名越南人均未办理任何合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我国有关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5名越南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李某所组织的5名越南人在偷越国境过程中,被边防民警在边防路段查获,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未遂犯论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