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破获首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2015-12-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725℃

        

         记者王斌 见习记者王开广 为了节约处置费用,将产生的含酸废水偷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北京奥俐易经贸有限公司门头沟废油脂处理中心将产生的3.5吨含酸废水偷偷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近日,该中心两位负责人韩志高和工人窦荣,因偷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正式批捕。相关部门依法暂扣该公司3.5吨浓硫酸和用于偷排的罐车,并安排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妥善处理相关危险废物。据称,此案为2013年《“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北京市首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开创了环保、公安部门协作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先河,并为今后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积累了经验。

        工商查询显示,北京奥俐易经贸有限公司门头沟废油脂处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系北京奥俐易经贸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北京奥俐易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正是“油脂公司”的负责人韩志高。“奥俐易”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均包括收集、加工及销售餐饮业废油脂,其原材料则来自全市一千多家饭店和食堂的餐厨垃圾。作为一家小型企业,“油脂公司”包括负责人韩志高在内仅有5名工人,窦荣系公司小班长兼炼油工,负责指挥2名工人抽取提炼好的油脂(地沟油)并灌装至油桶中,另外还有1名烧锅炉的工人杨某。

        据了解,为更好地分解餐厨垃圾,“油脂公司”很早就在提炼地沟油的过程中采取添加硫酸的方式,以便高温加热后较快形成油、水、渣的分离。截止案发前,“油脂公司”每天可提炼二十几桶地沟油,同时每天产生几吨废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产生废水必须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脂公司”声称案发前提炼地沟油后产生的废水都有环卫部门拉走。调查显示“油脂公司”曾与丰台一家环卫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由环卫部门收取韩志高公司的废水,“油脂公司”预付对方6万元。截止案发前,6万元预付款已没有结余,环卫部门共收取“油脂公司”840余吨废水,其中2013年度收取735吨废水。

        为了减少含酸废水处置费用,2013年9月,“油脂公司”安装了两台油水渣分离器,该种生产工艺不再需要添加硫酸。但使用中分离器多次坏掉,为了不影响地沟油提炼,在分离器无法工作时“油脂公司”又使用添加硫酸的老办法提炼地沟油。2014年春节前,韩志高购置了一辆吸粪罐车,一是为了运原料方便,二是为了用罐车往外排废水省钱。2014年3、4月份,“油脂公司”的分离器操作时好时坏,为了继续作业,“油脂公司”再次开始添加硫酸,这次开始,韩志高开始用公司的罐车悄悄地往市政排污管道排放含酸废水。据了解,酸性废水直接排放,不紧会腐蚀管道,损坏农作物,伤害鱼类等水生物,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2014年4月8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韩志高在杨某(被取保候审)的帮助下,先后两次驾驶公司的罐车,将“油脂公司”污水池内的约8吨含酸废水,偷排至门头沟区污水处理厂北侧的污水管道内,22时许,韩志高、窦荣继续两次向污水处理厂北侧的污水管道内排放约8吨含酸废水,经检测,22时11分许,犯罪嫌疑人韩志高与窦荣向污水井内排放的污水为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