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当局前“金管会主委”龚照胜被控在台糖董事长任内涉嫌兰花咖啡馆工程发包弊端、图利特定厂商及违背任用程序聘雇女子凌美珍等案,一审获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天驳回上诉,仍是判决龚照胜无罪。
龚照胜在台糖董事长任内涉嫌贪污案,一审合议庭以龚照胜没有具体指示工程发包细节,且“刑法”已修正为由,判决龚照胜涉及图利、背信和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责,全部无罪。
检方指控,龚照胜在2004年2月到5月间,以限期完成兰花咖啡馆金山店和建国店为由,分批办理采购案,并指定完美主义设计工程公司承包施作,后来没有经过“经济部”同意,采限制性招标,将金山店工程分割招标,总价新台币950万的建国店工程,则分割多笔采购,图利完美主义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
判决指出,龚照胜虽要求限期完成工程,但没有证据证明他藉此要求承办人员曲解法令、以有争议方式达成目标,因此,无法认定有图利私人不法利益。且台糖依法本可采限制性招标,也可只邀请一家业者议价,因此,认定龚照胜并没有图利厂商,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二审仍判龚照胜无罪。
龚照胜档案
龚照胜,中国台湾人,自美国学成回台,一直在外商银行中就职。2000年7月,龚照胜成为陈水扁上任后首位获接见的外资银行主管。 台湾“金管会主委”龚照胜因为在台糖董事长任内涉及三起弊案,被台湾检调机关调查,并以50万新台币交保候审。而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苏贞昌,也迅速做出反应,将龚照胜停职。但龚照胜却拒绝辞职,并表示自己是被陷害的。
龚照胜罪行
除龚照胜外,包括台糖公司副总经理黄哲宏在内的4名台糖高层幕僚,检方也以证人身份传讯,5人从早上9时前往“调查局”接受讯问,龚于晩间6时半被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晩间10时25分被检察官谕令交保,龚照胜接受讯问时间长达近13小时,龚也成为近年来第一位因涉弊案被交保的“部长级”官员。
检方这次调查重点,包括龚照胜遭检举在台糖董事长任内,办理美容保养品“诗丹雅兰”总经销公吿招标过程图利特定厂商“百万网”数字国际公司;任内办理台糖兰花咖啡馆工程分段招标发包弊端,以及台糖美国分公司聘请龚的大姨子凌美珍,月领3000美元担任咖啡馆顾问,任职8个月却白领76万干薪而未做事等3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