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保险公司前经理虚报一名人士的工作经验,欺诈该公司聘用对方为其下线代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八月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
邝秀美,五十六岁,安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达)前保险经理,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时称,案件是一宗有预谋的欺诈,且违反诚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加入安达任职保险经理。根据其雇佣合约,如她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底能维持有九名下线代理,将可享有一笔约三十三万元的奖金。
被告如欲聘请任何人为其下线代理,须向安达提交载有申请人工作经验的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被告于二零一六年初与一名男子商讨,招聘对方为其下线代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但被告却向安达提交一份由她签署的申请表,列出该男子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曾先后在两间公司出任经理级职位。
基于相信该申请表所载的资料属真确无误,安达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批准聘请该男子为被告的下线代理。
该男子不知道自己获安达聘用,亦从来没有在该两间分别由被告及其儿子拥有及营运的公司工作。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维持有八名下线代理。由于被告截至二零一六年四月底维持有至少九名下线代理,当中包括上述男子,安达于二零一六年六月根据雇佣合约,向被告支付了奖金约三十三万元。
安达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李佩玑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保山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