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文昌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冯坡镇原党委书记陈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东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私人老板所送礼金,违规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私人老板支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在扶贫领域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工作纪律,先后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发包活动,帮助其亲友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东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文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