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委”颜清标酒帐案,台“最高法院”今天(28日)判决颜清标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全案定谳。对此,颜清标晚间发布声明表示深感遗憾,强调会尊重司法,坦然面对,绝不回避,但也不会放弃将循一切法律途径救济,以平反冤屈。
RTI报道,声明指出,他担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有关公关消费报销,是遵循惯例,在征询会计主任与主任秘书等人后,确信得以公费核销后,才授权时任议会主任秘书的蔡文雄使用“议长颜清标甲章”办理核销相关事宜,绝对没有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的贪污犯行。
颜清标指出,本案事实与首长特别费的性质相似,是历史共业,之前针对首长特别费,“会计法”业已修正将其除罪化,目前“立法院”就民意机关首长就公关联谊及业务费的报支、核销等相关事宜,也正研拟修法除罪,以期合理公平。
对于“最高法院”判决他贪污罪刑确定,颜清标表示深感遗憾,并感谢各界的关心与鼓励。
在监服刑的无盟“立委”颜清标日前首开先例,在狱中提案删减预算,台当局“立法院”议事处副处长郑光三表示,过去未有类似案例,但只要提案签名属实,颜清标仍有行使“立委”职权的权利。
颜清标经历
颜清标1960年8月25日出生,台湾台中市沙鹿区出生,出身江湖,绰号“冬瓜标”,为台中海线闻人,早期打着祖父为其取的“冬瓜标”名号,以敢冲能冲在台中海线闯荡出不小的名号,之后因与枪击要犯“美国博”林博文结怨等事迹,更在大台中地区声名大噪。
早年也有盗采砂石,建筑贩卖海砂屋的纪录,不过碍于颜清标势力庞大,令许多人对他敢怒而不敢言。曾犯下过贪污、枪炮、杀人未遂、顶替和加重强盗罪等罪行。1987年因一清专案被送绿岛管训。1991年,三十二岁的他选择踏入政坛。
在短短几年内,一路由里长、县议员选到省议员,皆是每战必胜;现担任财团法人大甲镇澜宫基金会董事长,曾任多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目前加入无党团结联盟,在台湾地方派系属于台中市黑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短短几年的政治路上,已成为台中的传奇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