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临泉县招投标管理局原交易中心负责人张志文受贿近9万元获刑5年

2014-08-20 来源:正义网 热度:2504℃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招投标管理局原交易中心负责人张志文因涉嫌受贿,由阜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经阜南县检察院依法查办并提起公诉。近日,张志文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违法所得8.99万元被没收。

作为招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负责人,张志文多次将评标专家名单从窗户扔给行贿人:2011年11月,临泉县“十字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招标,郭某借用马鞍山一建筑安装公司的资质报名参与竞标。郭某通过中间人找到张志文,希望其能够透露哪些专家参与评标。由于参评专家由张志文用电脑随机抽取,开标前一天晚上,郭某约张志文吃饭,并约定结果产生后由张志文把专家评委的手机号写在纸条上从窗口扔下,郭某则在办公室窗户下等着。

开标当日早晨7点,张志文随机抽取了四位评标专家,并把其中的两位评标专家的手机号码写在一张纸条上,乘周围人不注意将纸条扔到窗外。捡到纸条后,郭某急忙与两位评标专家联系。在临泉县法院门口见面后,郭某给两名专家每人塞了2000元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郭某所挂靠的公司名称,两名专家收下。后郭某的公司顺利中标,为表示感谢,郭某将2万元现金装在茶叶盒内送给了张志文。

2012年4月,为再次表示感谢,同时为参与下一个竞标做准备,郭某邀请张志文及其家属到阜阳商厦购物,乘机送给张志文1万元的购物卡。不久,临泉县“姜尚大道工程”招标,郭某借用合肥一公司的资质参与竞标。开标当天,郭某与张志文配合,采取同样的方式获取了4名专家的联系方式并向每人赠送2000元,郭某成功中标。中标后不久,郭某送给张志文一个“鼎”。张志文回到家打开盒子,在鼎下面是3万元现金。经统计,张志文共前后3次向郭某透露评标专家名单,5次收受郭某贿赂款。

此外,江西一实业有限公司经理马某也曾经向张志文行贿。2011年,马某的公司报名参加了临泉县课桌椅招标。开标前,马某送给张志文一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后马某的公司成功中标,在全部货款结清后,马某来到张志文办公室,将一个装有9900元现金的信封塞给了张志文,张志文客气一下后收下。经法院审理查明,张志文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8.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