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某水产公司总经理为征地款行贿500万元

2013-12-03 来源:海南日报 热度:1604℃

    为了在海南三亚海棠湾开发征地中能够多领补偿款,海南海口一家水产公司总经理陈某不惜铤而走险大肆行贿,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高达500万元。日前,陈某因行贿罪终审被判刑10年。

    法院查明,陈某任海口某水产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三亚市政府决定征收海棠湾镇环湖路范围内养殖基地,陈某公司的养殖基地被列入征收范围。2010年3月,三亚海棠湾镇政府派出征地拆迁工作组,对水产公司养殖基地现场清点登记。为多拿补偿款,陈某多次找某工作小组组长黄某、登记员魏某做工作。2010年9月,水产公司对补偿标准提出异议。同年11月,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专家开会评估。陈某为提高养殖池的补偿标准,向专家组成员许诺好处费,将养殖池的补偿标准提高,并虚报鱼类数量,后海棠湾镇政府采纳了专家组的修正意见。

    2010年12月及次年1月,海棠湾镇通过银行支付了1.82亿元补偿款,随后,陈某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共行贿500万元,案发后,部分官员已经获刑。2011年9月,陈某被逮捕。

    海口中院认为,陈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5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今年4月,该院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海南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