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庄乡的基本农田恢复得咋样了?”近日,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李庄村实地回访,站在田间地头,放眼望去,此前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长出了绿油油的冬小麦,心里十分欣慰。
2021年5月,该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该县自然资源局和大王庄乡政府在履行非诉执行职责中存在违法情形,致使涉案基本农田一直被非法占用。
原来,2017年4月,胡某擅自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818平方米建设并经营碎石厂,同年8月,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对胡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其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罚款4.3万余元。
胡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未履行。2018年2月28日,原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案后于同年6月8日裁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胡某应在5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由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经国土部门多次催缴,胡某于同年11月15日缴纳了4.3万余元罚款,但未拆除非法建筑物。
随后,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案情。经查证,国土部门接到法院准予执行裁定后,未及时告知违法行为地政府,致使涉案基本农田一直被非法占用。
2021年6月29日,西华县检察院向大王庄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乡政府强制拆除胡某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两台大型机械进行强制拆除,检察官也来到现场,耐心以案释法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强制执行结束后,该院继续跟踪监督,多次会同行政部门和乡政府督促检查复耕情况。涉案违法设施全部拆除后,恢复了种植条件,涉案土地已种上了农作物,周边生态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曾长期被非法侵占的基本农田又长出了绿油油的冬小麦。
刘立新 屈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