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偷采稀土矿,不料尚未出售即被公安机关抓获,落得个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广东紫金县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批准逮捕3名非法开采稀土矿的犯罪嫌疑人。
2011年5月,犯罪嫌疑人罗某贤(男,1967年3月生,福建省永定县人)听说紫金县瓦溪镇上濑村山上有稀土可开采,于是与叶某华、陈某岳(均在逃)等人各出资3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了10多名工人进行非法采矿,由其女友罗某娟(1968年5月生,紫金县人)负责场地看管,赖某文(1984年12月生,紫金县九和镇人)负责运输。瓦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查处,县国土资源局于6月8日发出了“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利欲熏心的罗某贤等人仍拒不停止开采,反而疯狂盗采,将偷采到的稀土矿大量存放于紫金县城城西博头下一秘密仓库,以待出售。
7月28日,公安机关和国土部门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将罗某贤、罗某娟、赖某文等人抓获,缴获尚未售出的稀土约12吨,市场价值30多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