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引发申诉 检察院出面促和解

2015-10-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08℃

 因对离婚判决中财产判决部分不服,曹某向万年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抗诉。近日,万年县检察院民行科协调多方共同努力,促成这起析产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申诉和解。  

2011年3月,其前夫夏某起诉离婚。同年9月,万年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将夫妻财产房子及嫁妆判给夏某所有。同时,由夏某一次性支付16500元房屋分割款和1500元嫁妆补偿款给曹某。曹某不服该生效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多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同年11月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  

万年县检察院民行科受理审查该案后,认为法院判决在财产分割部分有失公平。且经了解夏某近期即将再婚,曹某表示届时将到场制造事端。为防范矛盾激化并妥善予以化解,民行检察干警耐心细致地对曹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工作,稳定了曹某情绪。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研究制定依法妥善化解矛盾预案,与县法院、当事人所在的乡镇府、村委会多次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同年12月21日,万年县检察院民行科在当事人所在的乡镇府办公室主持召开了由县法院、乡镇府、村委会及当事人父母参加的申诉和解恳谈会,达成由夏某一次性支付曹某房屋分割款及嫁妆补偿款共计32000元的书面和解协议。2012年1月16日,曹某从县法院领取了该款,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