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一名处长,骗取被害人信任,称能帮忙“打点”司法机关所处理的案件,共骗得被害人“打点费”47万元。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闫某。
2014年4月,小楠(化名)在一次出差北京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闫某。闫某在介绍自己时,用了假名,并谎称自己是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一名处长,得知小楠的妹妹因犯罪被抓了,便称自己有关系、有能力能够帮助其处理此事。小楠信以为真,先后三次按闫某指示将23万元现金交给闫某。不久后,小楠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她妹妹在服刑期间不仅从未收到钱和衣物,也未被特别照顾,遂起了疑心。当小楠联系闫某要其解释此事时,闫某再度谎称自己正因此事被中纪委调查,已被调至国务院秘书处,随时接受询问,并让小楠不要主动与他联系,随后中断与小楠的联系。小楠联系不上闫某,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闫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忙办理司法机关所处理的案件为由,通过索取现金、转账的方式,共骗得被害人47万元,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