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受理一起涉案7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扮高官、编工程、造公章”的手段获取被害人信任,最后骗取财物。
2009年7月至2014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谎称认识国家物资储备局基建司司长“许某某”,编造了江西物资储备局宜春XXX处二期安改工程、赣州XXX处安改工程、安徽宣城物资储备管理局XXX处安改工程及河北省石家庄物资储备管理局安改工程,多次向被害人刘某某等十余人收取所谓的投资款、工程押金、活动资金等。为骗取众被害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伪造了“国家物资储备局”、“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六三二处”、“江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多枚公章,以及多份中标通知书、开工通知令等公文,并加盖其伪造的相关印章。此外,自2013年3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找来袁某某假冒国家物质储备局基建司司长“许某某”,并安排袁某某在北京、南昌、宜春等地多次与众被害人见面,大肆收取所谓的活动经费。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通过上述方法共诈骗人民币757.281万元,其中袁某某参与实施的诈骗金额计人民币55万元。除侦查机关在袁某某处追回的2万元赃款外,其余赃款均被赵某某、袁某某挥霍。
承办检察官指出,本案涉案金额已达到江西省诈骗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故本案将会在近日移送宜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