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州市两名90后兄弟,为获取非法利益,想出一条“妙计”,以冒充学校校长或者工作人员,联系广西横县、广东省信宜市等11个市县的商店,谎称订购店内货物,实施诈骗29起,涉案金额高达70多万元。近日,广西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蔡传新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蔡传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蔡传新、蔡传佳兄弟苦于无钱花销,却又好吃懒做,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梦”,两兄弟合谋干起了诈骗。2014年4月至7月期间,蔡传新、蔡传佳等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经密谋后分分合合,多次冒充学校校长或者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广西横县等11个市县当地商店,谎称订购店内货物,取得店主的信任后,以让店主帮忙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或者消毒中心代购某种消毒水或消毒剂为由,让店主按其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然后再派人冒充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或者消毒中心科长或都工作人员接电话,要求先汇款再发货,骗取店主将货款汇到指定银行账户,骗取他人钱财,随后将款取出进行瓜分。
被害人黄某在广西博白县永安镇经营榨油坊,2014年4月16日10时许,其接到自称是永安初中校长的电话,称学校要购买200斤花生油,并请黄某送货上门,觉得有“大单生意”,黄某急忙准备货物。取得黄某的信任后,“校长”叫其帮忙从防疫站购买3件消毒水,并提供了“防疫站科长”罗路的电话号码。黄某打电话联系购买消毒水,这时“防疫站科长”罗路要求先汇款后才发货,黄某也来不及细想,便到信用社转11400元到对方提供的开户名为罗路的银行账号。一计得逞,“校长”又打电话来说中心校和幼儿园各要6件,黄某再一次转22800元到罗路的上述账户。区区几个电话,就骗到了34200元。
觉得钱来得容易,被告人蔡传新、蔡传佳便一发不可收拾,用同样的办法实施了诈骗。
综上,2014年4月至7月,短短四个月时间,被告人蔡传新参与诈骗28起,骗取金额共73.4万余元,被告人蔡传佳参与诈骗8起,骗取金额共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