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通讯员吴海青 付婷婷 9月1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吊罗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对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2019年7月20日,吊罗山林业局护林员巡逻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高提一村时发现有人拖运林木板块,便向吊罗山林区森林公安局报警。
经民警现场勘查,现场遗留有疑似陆均松木板7块,规格均为长约2m,宽约40cm至50cm,厚约20cm。该批木板规格大、材质好,民警初步判断可能来源于林区深处的陆均松(又名泪柏),因林木较大不好运输,被人砍伐后用油锯等工具切割。据了解,陆均松属渐危种植物,在我国仅分布于海南中部以南山区,系高海拔热带山地雨林优良用材树种。
随后,吊罗山林区森林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7·20”专案组进行侦查。专案组侦查员与护林员围绕现场周边多处高海拔的陆均松生长集中区域开展全面摸排,划定可疑区域,每日进山寻找该批林木板块的源头。
经过两个月连续作战,专案组民警终于在新安管护站4林班17小班林地内找到木板的源头,系生长在海拔917米的3株已被盗伐陆均松的伐桩,直径近150cm。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3株被盗伐陆均松林木立木蓄积量共26.7256立方米。
专案组随即对附近村庄进行深入侦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同步开展实施抓捕及政策攻心工作下,吉某丹、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其后,犯罪嫌疑人曾某、吉某武等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慑于法律威严,刘某方(另案处理)于今年5月8日投案自首。
经查明,2019年4月起,曾某与吉某武合谋,由曾某出资,吉某武纠集吉某丹、陈某等8人,3次在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砍伐陆均松共计9株,曾某雇佣邓某国、邓某全使用水牛多次到砍伐现场将陆均松木板拖运下山,后由曾某、吉某武出售给刘某方。
“该案告破,进一步坚定了森林公安机关主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助推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吊罗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郭志雄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坚决保护好海南热带雨林的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