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腐广场还应立碑记耻

2013-10-24 来源:华夏经纬网 热度:2066℃

台湾《中华日报》发表评论说,“教育部”仰承陈水扁意志,将中正纪念堂改名民主纪念馆。台北市府基于民意反映,使出奇招,昨在市政会议决议,凯达格兰大道广场更名为反贪腐民主广场,即日起生效,至于是否立牌标示,将做进一步评估。为毕其功于一役,台北市府应在新诞生的反贪腐民主广场,树立“贪官遗臭碑”记耻,使贪官污吏知所警惕。

台北市如果树立“贪官遗臭碑”,并非首见,历史上早有前例。1941年,云南省路南县(今改名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县长许良安是个大贪官,经调查属实,县民气愤难抑,在教育馆树立“路南贪官许良安遗臭碑”,碑记略谓“路南许良安者,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巧取豪夺,窒息民生。到县甫及半载,搜括已到数百万金,受害尽遍十三乡镇。……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

上述“贪官碑记”,所载贪官劣迹,可谓罄竹难书,读来大快人心,惟较诸台湾权贵犯罪,委实小巫见大巫。陈水扁主政七年,予人刻板的印象就是政绩一塌糊涂,贪腐空前绝后,肇致“权贵吃得油洗洗,小民饿得兮咧咧”;在乌云罩顶下,陈水扁唯一脱困之道即为制造议题模糊焦点,如明知不可为,却悍然以台湾名义加入世卫组织、联合国;又如拆除蒋公铜像,中正纪念堂改名,横冲直撞弄权玩法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社论说,中正纪念堂改名,毋乃陈水扁就职七周年的杰作,已引起“中央”与地方大斗法,虽然“文建会”和“教育部”同一鼻孔出气,认为中正纪念堂张起民主纪念馆布幔并不“违法”,但台北市府“依法”、得理不饶人,除连续对“教育部”开罚外,昨已将布幔拆除;蓝营同时在“立法院”,封杀“国立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条列”废止案。台北市府又乘胜追击,秉诸“法内职权”将凯达格兰大道广场更名反贪腐民主广场,用以彰显反贪、民主的普世价值。

台北市府岂能为德不卒?应在广场树立“中华民国贪官遗臭碑”,除警世碑文外,上自“正副总统”、“总统府”三长、五院“院长”、“阁揆”及“阁员”、“国会议员”下至县市长、县市“议员”及十三等以上文官、中将以上武官本人、配偶及三等亲内之亲属,凡贪污判刑确定者,悉载于碑,使之遗臭万年,期使上位者谨于自省、严于治下,官场庶可臻于无人敢贪的清明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