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东森集团案13号侦办结束。负责侦办的台北地检署于当天下午正式对外说明。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因涉嫌违反相关采购法、证券交易法、银行法等种罪行遭到检防起诉,并被求刑28年,科以罚金10亿新台币。
在整起东森弊案中总共有42名被告中,检方共起诉32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幷案审理10人。其中, 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被控告犯有违反采购法、证券交易法、银行法、保险法、公司法、刑法诈欺、背信、伪造文书等9项罪行,检调发现王令麟多次利用「挪用」手法,掏空力霸379亿、东森33亿,总共412亿元新台币,属于“金融经济重刑犯”,因此遭到检方起诉。王令麟被求刑28年,并被罚10亿元。而王令麟妻子蔡咪咪也被检察官因为违反证券交易法、背信罪的嫌疑,起诉求刑10年,东森电视总经理张树森求刑1年,台湾巨蛋副总经理谢寅龙则被求刑2年。
东森集团弊案被牵扯出来,主要是检方发现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在力霸集团掏空旗下力华票券案以及亚太固网遭掏空案中也涉嫌共犯,所以加以追查。随后发现王令麟涉及了侵吞凯雷集团购买东森媒体股款案;台力公司违法贷款案;挪用东森购物百货资金案;南港购地弊案;台北小巨蛋体育馆招标弊案;还有力华票券弊案共七大弊案。涉及违法金额50亿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