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树林区警局蔡姓女出纳因投资股票亏损,私吞公款1358万新台币。今天,板桥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蔡女起诉。
台检方指出,49岁的蔡女在警界工作多年,自2002年9月起,她就在新北市警察局树林分局担任出纳,负责缴交各项支出、薪资拨款等工作。
因投资股票失利,蔡女为弥补亏损,自2007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将原本应发给警员的超支津贴、值班费等款项汇入私人账户,期间若有警员发现异常询问,蔡女便私下另行垫付。
为避免形迹败露,蔡女假造资料,制造假象。去年10月间,树林分局林姓会计主任起疑,要求与蔡女对帐,蔡女眼见“纸包不住火”才坦承私吞公款,并向警局政风室自首。
台检方查出,蔡女3年来挪用公款金额高达1358万新台币。台检察官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和伪造文书等罪嫌将蔡女起诉,并追缴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