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民党籍“立委”钟绍和被检举在“立委”任内,协助石油贸易商聚利顺公司向政府单位争取顺利港外驳油,公司负责人董欣耀为此赠与三百万元(新台币,下同)遭认定收贿,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检察官更以他玷污“立委”职务,向法官建议量处适当刑度。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钟绍和于全案侦查、审理期间始终否认收贿并表示,三百万元并非政治献金,而是董欣耀赞助服务处的开支。
属于新加坡商的聚利顺等公司,主要以外销零税率油价,向中油、台塑购得油品透过载运船出境至公海,将油卖给其他国籍作业船只。但因港外驳油涉及港务局、“环保署”、“海巡署”等单位,公司负责人董欣耀(另为不起诉处分)为顺利申请通过港外驳油一案,找来当时“立委”钟绍和帮忙协调。
钟绍和随即指示助理发文“环保署”表达关切,但“环保署”回文指出,他们仅负责审查海上油输可能造成海洋污染紧急应变计划及赔偿污染损害的保险单,其他不属权责。
钟绍和认为既然涉及单位广泛,干脆通知“交通部”、“环保署”、“经济部”等单位,要求派员参加,一次厘清主管机关。
但后续申请案仍无下文,钟欣耀去年四月,请钟绍和到公司交付三百万元现金,希望他继续协助。
钟绍和收款后隔月,又找来相关部会于“国会”办公室再一次研议,会中便决议请“经济部”修正石油管理法,将海域范围纳入规范,会议结束后几天,便亲自打电话向董欣耀报告进度。
因为隔年就是“立委”选举,董欣耀为答谢钟绍和帮忙,5月底特地前往钟绍和高市住处,拿出预先提领四百万元做为答谢金,但钟绍和以申请案无具体成果拒收。
全案遭人检举并经由高市调查处调查后移送高雄地检署,近日侦结起诉,检察官更以钟绍和因担任经济委员会召集委员,却藉由职权收受贿赂,除辜负选民付托,更玷污“立委”职务的神圣性,因此请法官量处妥适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