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天价行政赔偿案,原告诉求被驳回
佛山的一对姐弟20多年前共同获得了一块面积为102.2平方米的土地的权属。但20多年后,已经年过六旬的姐姐阿娟认为国土局错将应独属于自己的土地登记成了姐弟各半,于是她申请变更土地登记,将土地全部归于自己名下,在得到国土局“理据不足,无法办理”的答复后,姐姐将佛山南海区国土局告上了法院,还提出了500亿元的巨额赔偿请求。
17日,佛山南海区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数额可能已经“破纪录”的行政赔偿案件一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予审查一并提出的500亿元天价赔偿请求。
状告国土局索要500亿元
这宗行政赔偿纠纷案件缘于一块家族宅基地的归属之争。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约村里有一块总面积为102.2平方米的土地,一开始为案件当中姐弟的舅舅拥有。据弟弟阿基介绍,1980年,地方落实华侨政策,给予他们的舅舅这块宅基地,随后,其舅又将土地的使用权给了他们家。
南海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89年7月4日,阿基与姐姐阿娟分别获得了一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两本使用证上注明两姐弟各拥有这块土地的一半。
尔后,阿基在其中的一半土地上建房,1992年,他申请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显示涉案房屋使用的土地面积为57.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4.88平方米。其余一半土地至今未建设房屋。
但是20年多后,姐姐阿娟主张涉事的102.2平方米土地为她一人所有,姐弟为此不断打官司。
2013年10月16日,南海区国土局调查发现阿基当时在申办房产证时,隐瞒了与姐姐共有宅基地的情况,未经其姐姐阿娟的同意,单方申领了宅基地上所建房子的房产证,遂决定撤销上述房产证。
2013年10月21日,阿娟再向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南海国土局)提交申请,请求撤销弟弟的土地使用证,将宅基地全部划归自己使用。南海区国土局当天就作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答复单》,告知阿娟,她的诉求理据不足,不具备申报条件,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