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经过4个多月的侦查,台“高检署”宣布“国务机要费”侦结,其中,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此外,“高检署”发言人张文正也表示,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这个部分因为受到“宪法”五十二条的保障,要等到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张文正3日下午召开记者公布了“国务机要费”的侦查结果,他表示,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前后任“总统府”办公室主任马永成和林德训、“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等4人,分别涉有共同贪污(利用职务机会榨取财物),伪造文书及伪证罪嫌提起公诉。
另外,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主任曾天赐及杏林制药负责人李碧君涉嫌伪证罪嫌,两人都给予缓起诉。
张文正表示,案件在侦查期间,侦讯嫌犯和证人高达276人次,分别在8月7日和10月27日曾经讯问扁两次,8月20日讯问吴淑珍一次。
而检察官在“国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中,每张发票的真正消费者,最后认定吴淑珍涉嫌从2002年7月间到2006年3月止,以他人付款消费的发票,榨领“国务机要费”中的非机要费1480多万元。
张文正并强调,侦查过程中,无任何政治考虑,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这个部分因为受到“宪法”五十二条的保障,要等到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吴淑珍简历
吴淑珍:1952年7月11日出生,台湾台南市麻豆区人,台湾第10、11任领导人陈水扁的夫人。2006年11月3日,台北高等地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弊案,吴淑珍等人被起诉。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时对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吴淑珍被判无期徒刑,数罪并科罚金逾3亿。另有同名西苏旗赛汉塔拉镇第五届委会主任。
吴淑珍出生于富裕家庭。曾就读曾文中学,大学时就读国立台北大学在旅北同学会与陈水扁相识。之后,不顾父亲反对,嫁给当时仍是穷小子的陈水扁。
1975年2月20日与陈水扁在台北结婚,证婚人为当时陈水扁的指导教授翁岳生。
1985年11月18日,外出为落选台南市长的陈水扁谢票时,吴淑珍遭一从巷弄中冲出货车撞击,该货车是由张荣财所驾驶,自此下半身瘫痪,终身须依靠轮椅。对此,陈水扁一直指为政治车祸。
1986年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案诽谤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入狱,吴淑珍代夫出征,参选台湾地区“立法委员”,并以第七名(应选八名)当选。陈水扁出狱后担任其特别助理。
“立法委员”卸任后,吴淑珍未再担任公职或参选,专心担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2011年2月18日入狱。